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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特辑】“南粤春暖”招聘会现场,以法之名护航“她”职场路
发布时间:2026-03-07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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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护航劳动者平安求职、安心就业,3月5日上午,中山二区检联合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阜沙分局,走进2026年“南粤春暖”现场招聘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招聘会+法治宣传”形式,为求职群众送上实用“法治大礼包”。

招聘会现场人气旺

法治宣传点“风景”独好

本次招聘会现场呈现供需两旺、交流活跃的热烈氛围,众多企业携多个优质岗位进场招才纳贤,吸引了大批求职者到场咨询应聘,各厂企展位前人头攒动。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中山二区检设立的法治宣传点成为一道亮丽的“法治风景线”。检察干警们通过发放劳动者求职就业普法宣传小册子、现场答疑讲解等方式,向前来求职的群众普及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欠薪维权、求职防诈等与劳动就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醒广大求职者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求职过程中注意甄别招聘信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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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女性权益

为“她”就业保驾护航

时值“三八”妇女节前夕,检察干警们还特别关注女性求职者的法律需求,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向前来咨询的女性求职者详细讲解招聘环节中的性别平等问题。

“面试时被问及婚育计划算不算歧视?”“入职体检中被安排了妊娠测试项目怎么办?”针对女性求职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干警们结合具体案例,解读了法律对女性劳动者在招录、薪酬、晋升等方面的特殊保护规定,提醒女性求职者在遇到就业歧视等情况时,要敢于说“不”,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面向求职者开展普法的同时,检察干警们还主动走进招聘展位,向企业HR和招聘负责人发放宣传资料,结合相关法条讲解企业在招录女性员工时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提醒企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合规用工、平等招聘,切实保障女性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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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将就业服务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用深入群众的方式提升劳动者的维权能力和法治意识,让法治阳光温暖求职路。接下来,中山二区检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回应群众法治需求,为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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