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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检察官教你识破药品陷阱,这些“神药”碰不得!
发布时间:2026-03-13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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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以为买到了“神药”

殊不知

小小一粒药里多出的“神秘成分”

可能正在悄悄地透支你的健康

......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检察机关聚焦药品安全领域,为你揭开三种常见的非法添加骗局,一起来看看!

 保健品里加“西药”

食品中添加药品,违法!

一些保健品打着“补肾神药”的旗号,宣称“无副作用”“立竿见影”。实际上,为了让消费者产生“有效”的错觉,不法分子偷偷在其中添加了处方药“西地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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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普法小课堂

将西药“西地那非”添加至保健品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关于“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那些标榜“补肾”且“速效”的保健品,极有可能非法添加了药物。请务必到正规药店购买药品或者保健品,拒绝三无产品。

“纯中药秘方”治顽疾

纯中药中添加西药,欺诈!

脊椎炎等慢性病患者,常常被“偏方”“秘方”“纯中药”等宣传所吸引。这些产品往往包装简陋,无批准文号,却号称“纯中药无副作用”。然而,真相是,为了让消费者“一吃见效”,不法分子偷偷在其中添加“地塞米松”“对乙酰氨基酚”等化学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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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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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为“纯中药”,却添加含有 “地塞米松”“对乙酰氨基酚” 等化学药品成分,存在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假药。生产、销售此类药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治疗疾病应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遵医嘱用药。对网上兜售的“祖传秘方”“纯中药粉”,请保持警惕。

网红减肥产品藏禁药

添加国家明令禁止成分,严惩!

“不运动、不节食,一天一颗轻松瘦”——这样的减肥广告是不是很吸引人。然而,这些网红减肥药的背后,往往暗藏杀机。不法分子偷偷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西布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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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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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布曲明”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资名单》,属于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莫让“减肥”变“减健康”。科学减肥,需要通过合理饮食和加强锻炼,切勿轻信网红减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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