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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她”的就业权益
发布时间:2026-03-20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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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一场春风送暖的“南粤春暖”招聘会在广东中山举行。现场人头攒动、供需两旺,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以下简称“市第二市区检察院”)设立的普法宣传摊位,成为一道独特的“法治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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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入职体检根本不用查有没有怀孕,我之前还因为这个被刷下来过……”在普法宣传摊位前,前来咨询的张女士听完检察官的讲解,先是惊讶,继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现在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谢谢你们!”

张女士的经历,不是个例。妊娠测试本不该成为入职的“隐形门槛”,但现实中,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在女性求职者的入职体检环节增设这一项目,变相筛选、隐形淘汰,侵害女性的平等就业权。这一现象,进入了检察机关的视野。

数字赋能精准锁定违法线索

2025年11月,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家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疑似存在对女性求职者增设妊娠测试的情形。面对这类隐蔽性强、取证难的就业歧视,检察官借助大数字模型,对辖区招聘信息和体检数据进行碰撞比对。模型筛查显示出22条将“妊娠尿检”作为女性求职者入职体检项目的线索,背后关联辖区内3家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办案检察官指出,“这类做法不仅违法,更是在就业起点上剥夺女性公平竞争的机会。”

检察机关迅速对上述3家用人单位开展调查。面对询问,部分用人单位起初矢口否认,辩称妊娠测试是求职者“自行增加的”。为查明事实,检察官一方面调取体检名单、妊娠尿检等客观数据,另一方面向多名女性求职者调查核实情况。客观数据与求职者证言相互印证,有力地证明妊娠测试项目系用人单位要求。

开展磋商推动整改落地

2026年1月,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属地镇政府制发磋商函以及召开磋商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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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组,对辖区医院进行现场检查与法治宣教,明确要求不得为用人单位违规开具妊娠检测项目。同时,镇人社分局、妇联、工会联合对3家用人单位进行约谈,逐一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要求其全面整改招聘和体检流程中的歧视性做法。

1月20日,经查阅体检档案、核验招聘流程、回访女职工等方式核实,相关用人单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招聘环境更加公平透明。属地镇政府亦表示,将同步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与法治宣传,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共同巩固治理成效。

法治宣传进招聘 让平等就业可感可及

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检察机关的脚步并不停歇。案件整改虽然画上了句号,但“隐形歧视”是否会卷土重来?那些曾因妊娠测试而被挡在门外的求职者,是否知道自己原本拥有怎样的权利?带着这些思考,检察机关决定将监督触角向前再延伸一步。

2026年3月,迎着春风,市第二市区检察院联合市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走进2026年“南粤春暖”现场招聘会,将普法宣传送到求职者身边,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检察官向求职群众发放普法小册子,围绕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欠薪维权、求职防诈等热点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检察官向前来咨询的女性求职者们详细讲解招聘环节的性别平等问题。“面试时被问及婚育计划算不算歧视?”“入职体检中被安排了妊娠测试项目怎么办?”针对这些普遍关心的问题,检察官们结合具体案例,解读法律对女性劳动者的特殊保护规定,提醒大家在遇到就业歧视时,要敢于说“不”,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面向求职者开展普法的同时,检察官们还主动走进招聘展位,向企业HR和招聘负责人发放宣传资料,结合法条讲解企业在招录女性员工时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提醒企业合法用工、平等招聘,切实保障女性劳动者权益。

从发现异常数据,到守护女性职工的权益,再到规范用人环境,这场“看不见的歧视”在数据赋能下被精准捕获、及时纠正。接下来,检察机关将通过精准检察监督,守护“她”的就业权益,让每一位女性求职者都能站在公平的起跑线上,迎接属于自己的机会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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